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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和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据我校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要求,为解决我校贫困生学习生活的实际困难,特制定我校开展帮扶贫困生工作制度。

一、认真落实特困学生减免学费规定。根据文件规定,对持有我市或各区教育局发放的《珠海市特困家庭子女学费书杂费减免卡》的特困学生减免学费。

二、建立“理工学校扶贫资金”。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文件,提取5%的学杂费,以及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中,每位党员一致通过的每月上交10元的扶贫资金,建立“理工学校扶贫资金”。对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进行减免学杂费或采用发放生活补助金、购置校服、书籍、文具等形式进行帮助。

三、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在落实“理工学校扶贫资金”发放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层层把关,先在班级学生中进行调查,通过个人申请,家长或居委会确认,班主任、教务处、学生处审议,学校行政审批,报市国库支付中心核定等程序,对经济上确实有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资助。

四、对贫困生的界定:1、以其家庭年总收入减去学生年学杂费、住宿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生活保证金;2、因突发性灾害,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3、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4、家庭收入偏低,多子女上学后,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五、资助形式。根据贫困生具体情况,给予学生资助形式有:

1、学杂费的减免一半。资助对象是:外市的非农业户口的贫困学生(注:本市户口学生已按市政府规定减免学费)。高耗专业(1710元/学期),享受855元/学期的资助;一般专业(1510元/学期),享受755元/学期的支助。

2、实习材料费的减免一半。资助对象是:本市的非农业户口又无低保卡的贫困学生。高耗专业(800元/学期),享受400元/学期的资助;一般专业(600元/学期),享受300元/学期的资助。

3、生活费资助。对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200元/人.学期的生活费。

4、购置校服、书籍、文具等

已经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享受学校的资助。

六、参照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政策,按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从我校考上大学的学生发放助学金。

七、学校组织贫困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安排学生利用双休日和假期去企业工作,取得的酬金全部发放给学生,补充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及学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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