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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险于明火 防范胜于救灾 责任重于泰山

第十一周国旗下讲话
文章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14日 点击数: 字体:

 

冬季是各种火灾隐患的高发季节,我国每年因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就达数百亿元,这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校园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公共场所,教学仪器多、教学设备价值昂贵、用电量大,各类试验、实习项目和易燃物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防范胜于救灾。我们每一位在校师生,都应该树立强烈的防火意识,坚决杜绝火险隐患。

前些日子,我在学校的一次学生集会上听袁主任说,我们学校有个别同学因为好奇贪玩,竟然打开学校消防箱,拿起灭火器相互玩耍。这种违反《消防法》的行为是非常令人担忧的。在我们的校园生活里,我们还会发现一些同学人为制造的种种火险隐患。比如有的同学吸烟成瘾,经常在宿舍里偷偷抽烟,烟头随处乱扔,宿舍里存放的杂物多,如果烟头不及时熄灭,就会酿成火灾;有的同学闲得无聊,在教室或宿舍时不时会拿出打火机来玩,甚至点燃纸片等杂物,以此作为一种乐趣;有的同学在宿舍里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毫不考虑电线负荷的加重;有的同学长时间让公用电器运转。这些现象也不是偶然的,这和某些同学防火意识淡薄、集体意识淡薄、法律意识淡薄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淡薄的意识如果不被及时唤醒和纠正,就等于在我们的校园里埋伏了“不定时炸弹”,随时有爆炸的可能。

在这里,我大声呼吁广大师生,关注我们身边存在的火险隐患。全体同学学会自律,行为上要做到“五不要”:1、不要乱接电源和人走灯开;2、不要在学校、宿舍内吸烟和乱扔烟头; 3、不要焚烧杂物;4、不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不要玩弄消防器械。我也希望学校多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展览,帮助同学们增加防火意识和知识。

江泽民同志曾说过,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同学们自觉承担起校园防火工作的责任与义务,更多的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遵守各项防火制度,积极参与校园消防工作,使我校形成人人关心消防、处处注意防火的群防群治的局面,从根本上减少或避免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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