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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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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
候选人的通知
珠职成协(2009)4号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鼓励和调动各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市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国职教学会(2009)4号《关于开展评选表彰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活动的通知》和(2009)5号《关于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届“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活动的通知》精神,珠海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协会会同有关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范围内进行“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及“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候选人初评,并推荐至上级学会。现将中国职教学会及省职教学会通知转发,并将初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评范围及条件:
1、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珠海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中长期担任学校专业课、实习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二 “评选条件”。原则上每校只能推荐一位教师参加评选。
2、职业教育杰出校长:至2008年底,任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院校长5年以上的现任正职院校长。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六“评选条件”。
二、报送办法:
各校将候选人以下材料送至协会秘书处:
(一)教学名师:
1、“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见附件三);
2、“推荐候选人意见表”一式2份(见附件四);
3、DVD光盘一张(含数码二寸照片,300字左右个人简况,20分钟教学录像);
4、候选人相关备查材料复印件;
5、将“候选人基本情况”页(附件三内)、候选人数码彩色二寸照片一张,发送至协会邮箱。
(二)、杰出校长:
1、杰出校长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见附件七),其中“评审委员会意见”栏、“领导小组审批意见”栏及“地方学会意见”栏不需要填写;
2、推荐表和候选人数码彩色二寸照片一张,发送至协会邮箱。
三、报送材料截止日期:
四、报送地点: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协会秘书处(香洲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院内2号楼2楼)、市教育局高职成科。
联系人:侯俊峰、刘敏
联系电话:2125052 15819455101 2121309
电子邮箱:zhvae@126.com
珠海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协会
附件一:关于转发开展评选表彰“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开展评选表彰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活动”的通知
附件三: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四:首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意见表
附件五:关于转发评选表彰“第二届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活动的通知
附件六:关于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届“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活动的通知
附件七:第二届杰出校长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一:
广 东 省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学 会
粤职学会[2009]10号
关于转发开展评选表彰
“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职成科(处)、市职业技术教育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建国60周年,表彰对发展我国职业教育做出杰出贡献的职业院校的教师,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健康持续发展,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在全国中等职业院校开展评选表彰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活动。受省教育厅委托,我省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由省职教学会负责组织。现将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有关开展评选表彰“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活动的通知(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并将我省推荐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候选人名额分配
中国职教学会分配我省推荐候选人共22名,学会按照推荐名额的120%作为我省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给各市,具体如下:
首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各市 |
广州 |
深圳 |
珠海 |
佛山 |
韶关 |
梅州 |
汕头 |
东莞 |
中山 |
江门 |
清远 |
人数 |
2 |
1 |
1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各市 |
惠州 |
肇庆 |
茂名 |
湛江 |
云浮 |
阳江 |
潮州 |
揭阳 |
河源 |
汕尾 |
省属 中职 |
人数 |
1 |
1 |
1 |
2 |
1 |
1 |
1 |
1 |
1 |
1 |
2 |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候选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学会、省教育行政部门组成。推荐具体工作由学会秘书处负责。
2.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各市上报来的推荐候选人材料,经评审提出名单。评审委员会由学会、职业院校、教研科研机构、学会分支机构、行政管理部门等领导、专家和教师组成。
3.各市职教学会负责本市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相应机构的组成由各市学会决定。尚未成立职教学会的市,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属中职学校的推荐工作由省职教学会秘书处负责。
三、我省申报时间要求
各市学会于
四、加强领导
1.评选表彰教学名师工作,将得到职业教育战线广泛关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方学会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荐和评审工作应注意群众性和民主性,采取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填报有关材料,做到真实和规范。
学会秘书处: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5楼508室广东省职教学会秘书处
邮 编:510080
联 系 人:谢佳英 潘泽虹
联系电话:020-37626280 (含传真)
电子邮箱:gdzjxh2001@163.com
附件二:
学会[2009]4号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首届
“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教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建国60周年,表彰对发展我国职业教育做出杰出贡献的职业院校的教师,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健康持续发展,经教育部领导同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并会同有关单位,在全国职业院校,开展评选表彰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1.鉴于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参加了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活动,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不参加本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活动。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范围是指长期坚持承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课和公共基础课(德育课和文化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2.首届评选表彰名额300名。根据各地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以及招生规模(据《中国教育年鉴 2007》)和其他有关情况,按照评选表彰名额的120%作为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给各地(见
附件1)。
各地在推荐候选人过程中,应注意推荐民办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女教师和少数民族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承担中职学校教学任务8年及以上,具有高级教师职务,并具一定的相关企业经历和行业沟通能力的教师。专业课、实习课教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证书),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既能教授专业理论课,又能指导实习、实践课。公共基础课教师应对所教学生的专业有较深入的了解,所教课程能为学生专业学习和发展提供良好基础,并在教学改革中有突出成果。
2.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热爱和忠诚职业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在学生中威信较高,受到学生欢迎。能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和丰富的职业经验影响和指导学生,教育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专业思想,指导学生的生涯发展。
3.教学成果突出。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先进,教学工作量饱满,在进行课程开发、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内容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结合学校和专业特点,积极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生产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承担行业企业、社区培训和社会组织服务中成绩突出;指导学生和学员或教师本人参加省级或国家级相关专业技能竞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4.教研、科研和技术改造成果显著。自取得中级教师职称后,参与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一项,是主研人员之一,成果已鉴定合格或已得到推广;积极撰写教研论文,近5年在省级一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第一作者)2篇;主编特色教材,被作为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推广使用,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材奖;或参与技术改造和推广工作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全国或本地区的本行业(专业)中有比较高的影响力和声誉,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
对于少数在教育教学中取得特别突出成绩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可以破格评选。
三、组织机构
1.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握评选表彰工作的方向与工作原则,组织制定评选标准和程序,批准并公布评选结果。领导小组主要由活动主办单位领导、教育部有关司局和学会分支机构领导等组成。
2.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各地上报来的推荐候选人材料,经评审提出审定名单。评审委员会由活动主办单位、职业院校、教研科研机构、学会分支机构和行业学会、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媒体等领导、专家和教师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担任。
3.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下设“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办公室”(简称“评选办公室”),具体工作主要由学会职教师资专业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办公室设在职教师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省、自治区、直辖市职教学会(简称“地方学会”)负责本地区候选人的评审、推荐等项工作,相应机构的组成由各地学会决定。尚未成立职教学会的省区,请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四、评审程序
1.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学校研究确定并在校内公示后申报。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报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本人20分钟教、学、做一体化现场教学录像,或指导学生实习现场教学录像,或课堂教学录像,提供本人相关备查材料(如教师职务证书、科研成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等)的复印件,编写教材的原件,由学校报各地方学会。
2.各地方学会负责推荐候选人。各地方学会按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排序、推荐。在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后,提出推荐候选人,整理相关材料,按照推荐顺序,填写教学名师推荐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以便评审中参考。要在分配的推荐候选人名额内上报,不得突破。
有条件的地方学会,可先组织教学名师的评选表彰工作,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
3.各地学会于2009年7月底(以邮戳为准),将教学名师推荐候选人以下材料邮寄至“评选办公室”:①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1份;②推荐候选人汇总表1份;③DVD光盘一张(含数码彩色二寸照片,300字左右个人简况,20分钟教学录像);④候选人相关备查材料复印件。同时,将附件2中“候选人基本情况页”、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及候选人数码彩色二寸照片一张,发送至本次评选活动的专用邮箱。
4.评审委员会从全部的推荐候选人中,择优评审出300名作为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的初审名单。初审名单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网站(www.chinazy.org)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听取广大职业院校领导、教师、学生的意见,以及相关行业企业的意见。
5.根据公示情况,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并于建国60周年国庆节前公布正式名单。
学会将在2009年学术年会期间,举行颁奖仪式,正式授予“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称号,并颁发证书等。获奖者名单和事迹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并做好其他宣传工作。
五、进度安排
2009年4月,正式下发《关于开展评选表彰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活动的通知》;
2009年4-7月,各地方学会组织本地区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的评审、推荐工作;并于7月底前将相关材料上报“评选办公室”。逾期不上报者,视为放弃。
2009年8月,评审委员会对上报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300名初审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2009年9月,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审批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名单,并于
六、加强领导
1.评选表彰教学名师工作,将得到职业教育战线广泛关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方学会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荐和评审工作应注意群众性和民主性,采取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地方学会应采取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法和程序,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各地要认真填报有关材料,做到真实和规范。
3.负责和参与评选表彰活动的所有各级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杜绝发生违反纪律的情况。
评选办公室: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东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内
中国职教学会职教师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邮 编:300222
联 系 人:张炳耀 022-28189106 15922088398
崔正昀 022-28114760 13820917630
李新发 022-28112893 13920218096
专用邮箱:jiaoxuems@126.com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附件三: 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一、候选人基本情况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
专业技术职务(称) |
|
职业资格工种、等级(或专业技术等级) |
| ||||||||||
主教课程 |
|
中职从教教龄 |
| ||||||||||
起始学历(学位) |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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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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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单位 |
| ||||||||||
工作单位 |
| ||||||||||||
联系电话 |
|
移动电话 |
|
电子信箱 |
| ||||||||
联系地址 |
|
邮 编 |
| ||||||||||
主要工作、进修培训(含企业实践)简历 | |||||||||||||
起止时间 |
工作、进修培训单位 |
工作、进修培训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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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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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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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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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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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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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候选人主要事迹
按以下内容如实填写(打字填写,文字限制在本表格内,不另加附页) 1.师德与育人 2.教学工作及效果 3.教研、科研工作成绩 4.声誉、影响力及其他 |
|
|
三、推荐和评审意见
所 在 单 位 |
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地 方 学 会 |
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评 审 委 员 会 意 见 |
领 导 小 组 意 见 |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此表可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下载
附件四:
首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意见表
序号 |
候选人姓名 |
所在中等职业学校 | |
|
|
| |
|
|
| |
所在学校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
市职教学会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
省职教学会评审领导负责人签字: |
候选人推荐工作省职教学会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 ||
附件五:广 东 省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学 会
粤职学会[2009]11号
关于转发评选表彰“第二届中国职业教育
百名杰出校长”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职成科(处)、职教学(协)会、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庆祝建国60周年,表彰对发展我国职业教育作出杰出贡献的职业院校院校长,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中国职教学会决定在全国职业院校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届“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活动。受省教育厅委托,省职教学会负责开展我省职业教育杰出校长推荐组织工作。现将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开展表彰“第二届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活动的通知(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并将我省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我省高职院校校长推荐名额共2名,原则上在我省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范围内推荐;
(二)我省中职学校校长推荐名额共5名,在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范围中推荐,每个市推荐一名候选人报省职教学会,再经省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审议排出名单,按排序前5名报教育厅有关部门审核后推荐。
二、组织机构
1.学会将成立候选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推荐杰出校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由省职教学会、教育部行政部门领导组成;具体工作由省职教学会秘书处负责。
2.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候选人材料,经评审提出推荐名单。评审委员会由省职教学会、职业院校、职教研究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领导和专家组成。
3.各市杰出校长的推荐工作,由各市职业技术教育学(协)会负责推荐和其他相关工作,个别尚未成立职教学会的市,请市教育局有关部门负责。
4、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杰出校长推荐工作,由省职教学会秘书处负责。
5、高职院校杰出院长推荐工作。在已被授予国家示范高职学院的院校范围内推荐,确定推荐的高职院校,直接向学会申报推荐。
三、我省推荐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表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群众性和民主性,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规范。
(二)上报材料要求:杰出校长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并提交该表电子版),表式见附件三,其中“评审委员会意见”栏和“领导小组审批意见”栏不需要填写;候选人数码彩色二寸照片一张,发送至省职教学会电子邮箱(附后),上报截止时间为
学会秘书处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办公大楼五楼508室
邮 编:510080
联 系 人:谢佳英 潘泽虹
联系电话(含传真):020-37626280
电子邮箱:gdzjxh2001@163.com
附件六:
学会[2009]5号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届
“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教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建国60周年,表彰对发展我国职业教育做出杰出贡献的职业院校院校长,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经教育部领导同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并合同有关单位,在全国职业院校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届“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
1.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办学思想先进,开拓创新精神强;
(2)管理水平高,院校育人环境好;
(3)学校建设发展快,办学业绩突出;
(4)服务经济贡献社会,社会影响大;
(5)至2008年底,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院校长5年以上的现任正职院校长(高职院校的界定依教育部有关规定)。
2.评选名额
本次表彰奖励杰出校长的名额为100人。考虑到中、高等职业院校的数量情况,其中高等职业院校的院校长占25%。
3.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
推荐候选人的名额为本次表彰奖励杰出校长名额的120%。为搞好第二届杰出院校长评选表彰工作,既要保证评选杰出校长的质量,也宜考虑杰出校长候选人的适当分布,此次下达的推荐候选人数量略高于表彰奖励名额的120%。具体见《第二届杰出校长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分配的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候选人的名额,主要根据各地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7》)和其他有关情况。分配的高等职业院校推荐候选人的名额,适当考虑了各地高等职业院校的数量等。
各地在推荐候选人过程中,应注意推荐民办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的院校长,女院校长,和少数民族院校长。
二、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机构
1.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握评选表彰工作的方向与工作原则,制定评选标准和程序,批准并公布评选结果。领导小组主要由活动主办单位领导、教育部有关司局和学会分支机构领导等组成。
2.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各地上报来的推荐候选人材料,经评审提出初审名单。评审委员会由活动主办单位、职业院校、职教研究机构、学会分支机构和行业学会、教育行政部门等领导和专家组成。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担任。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设在学会秘书处。
3.省、自治区、直辖市职教学会(简称地方学会)负责候选人推荐和其他相关工作。各地如何组成相应机构和开展相关工作由各地方学会决定。个别尚未成立职教学会的省区,请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有条件的省市,可先行开展本地区的杰出校长评选表彰工作,并择优推荐。
三、评选表彰工作程序
1.各地方学会负责推荐候选人。各地要按照所分配的推荐候选人名额,认真研究,采取评选、协商和其他实际可行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并在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后,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评选办公室。在上报杰出校长候选人推荐表1份、杰出校长推荐候选人汇总表1份(见附件3)的同时,要提交该表的电子版,连同候选人数码彩色二寸照片一张,发送至本次活动专用的电子信箱(附后)。各地要认真填写杰出校长推荐候选人汇总表,排出顺序,以便评审时参考。各地要在分配的推荐候选人名额内上报,不得突破。
2.评审委员会提出初审名单。在认真阅读各地推荐候选人材料基础上,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条件,从推荐的全部候选人中,择优评审出100名杰出校长初审名单。
3.进行网上公示。初审名单和相关候选人的材料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www.chinazy.org)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听取广大职业院校院校长、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4.领导小组审批。根据初审名单公示情况,并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确定百杰院校长名单,并于建国60周年国庆节前予以正式公布。
5.举行表彰活动。在中国职教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期间举行颁奖仪式,授予获奖者“中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称号,并颁发证书等。获奖者名单和事迹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并做好其他宣传工作。
四、工作进度安排
2009年4月正式发出通知。
2009年4月-7月,各地研究并开展相关工作。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应于2009年7月底前邮寄至(以邮戳为准)评选办公室。逾期未上报者,视为放弃。
2009年8月,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审工作,确定初审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2009年9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将于
五、加强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
1.评选表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方学会领导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认真总结2005年首届评选表彰工作经验基础上,把第二届评选表彰工作做得更好。评选表彰工作应注意发挥群众性和民主性,努力作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地方学会应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法和程序,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各地要认真填写有关材料,做到真实和规范。
3. 负责和参与评选表彰活动的所有各级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杜绝发生违反纪律的情况。
评选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6层
中国职教学会秘书处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谢幼琅 010-58556526 于 芳 010-58556527
吴丽霞 010-58556528 13651218294
专用邮箱:jiechuxiaozhang@126.com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附件七:
第二届杰出校长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民族 |
| |||||||
工作单位 |
|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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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
|
党派 |
| |||||||||
联系电话 |
|
移动电话 |
|
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
任职简历 |
|
获 奖 情 况 |
| |||||||||||
主 要 事 迹 主 要 事 迹 |
(根据评选条件填写,打印文字,不另外附页) | |||||||||||||
地方学会 意见 |
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评审委员会意见 |
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此表可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