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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学分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1日 点击数: 字体:

关于“学分制手册学生毕业事项”的补充说明

学校根据近几年学分修满、学生外出实习等具体情况,针对学生毕业时的学分问题做以下补充说明。

依据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学生在毕业前各科成绩合格、校外实习合格即可取得相应学分。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各专业学生毕业取得的总学分应不少于174(具体请见表一)。对于取得174个学分(或174分以上)的同学在学生毕业时按时颁发毕业证书。                               

              表一:

学习模式

取得学分地点

学分数

小计

标准学分

2+1”模式

校内学习(4个学期)

29/学期

116

174

校外实习(2个学期)

29/学期

58

2.5+0.5模式

校内学习(5个学期)

29/学期

145

174

校外实习(1个学期)

29/学期

29

学生在校三年未能修满学分(即学分不满174个学分)将不能正常毕业,必须在离校三年内参照下表补修学分(具体请见表二)。      

           表二:

学习模式

学习地点

取得学分数

获取毕业证的方式

2+1

模式

校内学习

100≤取得学分≤115

校外考证或校外培训

取得学分≤99

校内复读

校外实习

29≤取得学分≤57

延长校外实习6个月

取得学分≤28

延长校外实习12个月

2.5+0.5模式

校内学习

129≤取得学分≤144

校外考证或校外培训

取得学分≤128

校内复读

校外实习

取得学分≤28

延长校外实习6个月

特别说明:

1、校外考证:与标准学分相差在16分以内(含16分),可在校外通过考取的各种等级证书(例如驾驶证等技能证书)申请加分,取得每项证书加4分。

2、校外培训:与标准学分相差在16分以内(含16分),可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凭结业证书来校申请加学分,经培训后合格的每门课程加2~5分。

3、校内复读:与标准学分相差在16分以上,须申请在下一个年级同专业进行复读。复读期为一学期(或一年),学费、考勤、德育等方面的要求与在校班级学生一致。复读后修满所缺的学分,即可办理毕业手续。复读期满,学生仍未能取得所差学分,参照表二选择方案。在复读期内,若有重大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复读资格。

4、在校外实习的学生每学期每班评选30%的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生每人可加2个学分。校外实习学分不够者,需延长在校外实习时间。校外实习期满后,凭实习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合格证明来校办理毕业证。

5、其它要求继续参照《珠海市第三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来执行。

珠海市第三中等职业学校

2009223

 

例一:张三同学是06营销班(“2+1”模式)学生,在参加完最后一次补考后(每年的4月底)统计,张三同学的学分168[其中校内学分110分(4个学期),校外实习58分(2个学期)],与毕业标准分174分相差6个学分,则张三同学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需参加“校外考证或校外培训”。

例二:李四同学是06汽商班(“2+1”模式)学生,最后统计,李四同学的学分是145[其中校内学分116分(4个学期),校外实习29分(2个学期)],原因是在校外实习2个学期中有1个学期不合格。则李四同学不能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延长校外实习6个月。实习期满后,凭实习单位的合格证明来校办理毕业证。

例三:王五同学是061班(“2.5+0.5模式)学生,在参加完最后一次补考后统计,王五同学的学分154[其中校内学分125分(5个学期),校外实习29分(1个学期)]。与毕业标准分174分相差20个学分,则李四同学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需在校复读1个学期来补所差学分。

例四:刘六同学是061班(“2.5+0.5模式)学生,在参加完最后一次补考后统计,刘六同学的学分是122[其中校内学分122分(5个学期),校外实习0分(1个学期)]。与毕业标准分174分相差52个学分,则李四同学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需在校复读1个学期来补所差学分(差23),还需在外实习6个月(差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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