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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

文章来源:省教厅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20日 点击数: 字体:

转发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8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阵地,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落实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和考核。德育课教学应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出发,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做到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和行为养成相统一,切实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按时开设新课程。根据教育部安排,自2009年秋季学期起我省中职学校统一开设德育新课程,2001年发布实施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同时停止使用。
   
三、严格教材管理。2009年秋季学期起,我省所有中职学校统一使用由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德育新教材。未经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编写德育课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四、强化教师培训。我省将以新课程实施为契机,着手建立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 所有德育课教师必须参加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课程培训,培训合格发放结业证书,无结业证书的教师原则上不得承担新课程课堂教学任务。2009年春季学期我厅将委托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培训心理教育选修课骨干教师。
    2009
年秋季学期我厅将组织开展中职学校德育新课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结果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各地教育部门和中职学校在实施中职学校德育新课程中有何经验和意见,可与我厅思想政治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02037629419,传真02037628205
    
 
  
附件下载1、《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
          2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87号)

                                
广东省教育厅
                                    
○○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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