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教学计划
第一条 教学计划是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专门人才和组织教学的基本依据,是学校开展教学工作的最权威的文件,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 教学计划包括:培养目标、学制、课程设置、时间安排、各门课程的学时分配和各教学环节的安排。
第三条 教学计划要面向学生,要正确处理教与学、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智能培养、教学与劳动等方面的关系,使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四条 教学计划,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制定,经校行政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教研组要组织教师定期讨论本专业的教学计划,为教务处制定教学计划提出建议。
第六条 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定,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确需调整的,由教务处决定,较大变动要报主管副校长批准。
第二章 教学大纲
第七条 教学大纲是选编教材和教师教学的基本依据,各门课程都必须有教学大纲。一般要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使用的教学大纲。没有大纲(包括必修课和先修课)或对统编大纲有重要不同意见的,经教研组集体讨论编写出大纲或提纲,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
第八条 教学大纲包括:课程的教学目标和要求,教学内容纲要及要求,学时分配,实验和实习的安排,主要参考书的确定。
第九条 教师在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过程中,要讲解新的科研成果以及自己的学术见解,可通过多种形式将大纲规定的学科内容传授给学生。
第三章 教材的选编
第十条 教材是教学中使用的一切材料,是教学大纲的系统化和具体化,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基本依据,主要指教科书、学习参考书和教辅资料,教材的选编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环节。
第十一条 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所用教材的订购、印刷、发放和保管,由教材管理员具体负责,要保证学生在开课前拿到教材。
第十二条 教材每学期订购一次。教材管理员要依据学生人数预先制定计划,教务主任审批后,管理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的教材供应单位订购。
第十三条 外购教材按照实有人数统一供应学生。任课教师、辅导教师,每人一份。备用两份供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务处听课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发教材。确需教材的,由教务处主任审批后发给。
第十四条 教研组要组织本组教师定期讨论组内各学科教材,为教务处选编教材提出建议。
第四章 教学日历
第十五条 教学日历是学校教学计划中重要活动的顺序和时间安排,是开展教学活动和进行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我校校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教学日历由教务处制定。
第十七条 教师要依据我校校历中的教学安排来确定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进度,教研组要依据校历开展教研活动,教务处根据校历来开展教学检查。
第五章 教学安排
第十八条 教学安排是教学计划的具体化,主要是把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落实到教师。
第十九条 教学安排要优先考虑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特长,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也要考虑教师的具体情况和个人意愿。
第二十条 教学安排,每学期进行一次。教研组要向教务处提出本组教学安排意见,教务处要在上学期结束前组织教师申请教学岗位,填写申请表,并向学校提出教学安排的初步意见,教师要在两天内向教务处反馈意见。
第二十一条 教学安排经校行政会议审定后实施,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变动的,由教务主任审核后,报主管副校长审批。
第二十二条 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在开学前教职工集会上正式通知任课教师,随后由校长签发任课通知书(聘书)。
第六章 课程总表
第二十三条 课程总表是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和其它活动的指挥调度表,由教务处依据学期教学安排、学生身心发展特性,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设施以及教师的教学时间而制定。
第二十四条 课程总表内容包括:一周内上课的科目及次序,每次上课的起止时间和休息时间,上课的地点及教师姓名,实习安排,班会,自习、教研活动、教职工会和其它活动。
第二十五条 课程总表由课程表、实习安排、作息时间表组成。课程表分专业部编制和印制。
第二十六条 教务处要在开学前的教职工集会上向教师发出课程总表的初稿,教师要在当天内反馈调课意见及理由。正式课表一经发出,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的,由教务处决定。
第二十七条 课程总表分专业部发至任课教师、辅导教师和有关管理人员手中,应发给学校行政领导、专业部长、教研组长各专业部课程总表。
第七章 任课教师
第二十八条 教师是学校工作中的主体,是搞好职业技术教育、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要充分发挥教师特长,促进教师健康、愉悦地工作。
第二十九条 教师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有责任承担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核算,校行政会议审定。
第三十条 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批改作业、教学辅导、教研活动、教学评价与总结。教学工作量按课时量计算。
第三十一条 教师在上一个学期要提出教学工作申请,由专业部长提出聘任意见,由校长聘任。
第三十二条 教师的教学工作必须受到尊重,其工作数量及质量纳入评估体系进行评估和奖酬。
第八章 课堂教学
第三十三条 课堂教学是德育、美育和学科教育的主渠道,也是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核心,学校必须重视课堂教学。
第三十四条 课堂教学要遵守《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课堂常规》。
第三十五条 课堂教学以课表为依据,任课教师不得私自换课、调课、停课,确需调动课程或停课的,由教务处决定。全校性停课由校长室决定。
第三十六条 课堂教学纳入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及设计、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效果,由班级学生进行测评。
第九章 实习教学
第三十七条 实习教学是我校重要的和基本的教学组织形式,是实现我校职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必须得到重视和加强。
第三十八条 实习教学包括:教学实验、校内教学实习、校外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
第三十九条 教学实验和校内教学实习要遵守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课堂常规》、《教学常规》和《实习室工作条例》。
第四十条 校外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要遵守承接单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习记录、考核结果及带队教师的实习工作总结要归入教务处的教学档案。
第十章 教学检查
第四十一条 教学检查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全面、及时、深入了解教学情况。以便于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十二条 教学检查由教务处组织执行,检查采用定期全面检查、随机抽查、专题检查和教学调查四种形式。
第四十三条 定期全面检查,每学期两次。分别在期中考试前和期末考试后,检查的项目包括:备课本、教师工作手册和学生作业。
第四十四条 随机抽查由行政领导、教研组长、专业部长和教务处执行。包括:听课、课堂检查。
第四十五条 专题检查由教务处组织,主要是为了推广教学经验,改革薄弱环节。检查项目有:公开课、汇报课、论文等。
第四十六条 教学调查。目的是掌握教学的基本情况,项目包括:①组班长、学习委员会议,每学期2次;②学生座谈会,每学期2次;③学生问卷调查,每学期1次;④教师教学调查,每学期1次。
第四十七条 教学检查结果要纳入教师教学综合评估。
第十一章 考试、考查与考核
第四十八条 考试、考查与考核是教学必备的环节,目的是检查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
第四十九条 教学计划中的所有学科都要进行考试、考查或考核,并以百分制评定成绩。
第五十条 考试包括统考、联考和校内考试,每学期两次,时间分别是期中考试(10—11周)、期末考试(20—21周),统考、联考科目由主考部门或单位安排时间。
第五十一条 考试科目由教务处依据教学计划确定。每学期每班确定为4个主要学科(统考、联考科目属考试科目)技能课或专项实习要进行考核,其余为考查科目。
第五十二条 技能考核和考查科目采取平时作业、单元(或项目)测量等方式进行,并在期末考试前一周结束课程(技能考证除外)。
第五十三条 教务处要规划、联络、组织、协调好各专业技术等级考证工作,
第五十四条 毕业年级要在最后一学期完成所学科目的毕业补考。
第五十五条 考试、考查与考核结果要纳入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估。
第十二章 毕业生工作
第五十六条 教务处要认真组织好毕业生的升学等各项工作。
第十三章 教研工作
第五十七条 教务处在每学期的第一周提出本学期的教研工作安排。
第五十八条 教务处要领导教研组,并指导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
第五十九条 教务处要对教研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第十四章 教学档案
第六十条 教学档案是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中形成的重要文献材料,是全体师生共同智慧的结晶,是教学检查与评估的依据,是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教务处要建立各种教学档案。
第六十一条 教学档案应包括下列项目:
1、《录取新生调档名单》及《返档学生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校等——(教学.长期)。
2、《新生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升学考分、学籍类别及统计资料——(教学.长期)。
3、《新生联系名册》,包括基本情况、 考分、学籍、联系人及地址——(教学.长期)。
4、《在校学生名单》,包括学期初在校生姓名、性别、学籍类别、住宿情况等——(教学.长期)。
5、《学生转入、转出、退学等变动情况登记簿》——(教学.3年)。
6、《学生档案》,包括基本情况、学习成绩、学籍卡、健康卡——(教学.长期)。
7、《学生考勤簿》—— (教学.3年)。
8、《班级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 (教学.长期)。
9、《学生期中考试成绩汇总》和《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汇总》 ——(教学.3年)。
10、《学生外出实习情况记录及考核成绩登记表》 (教学.3年)。
11、《学生统考、联考成绩登记及统计资料》 (教学.3年)。
12、《学生技术等级考核成绩登记及统计资料》 (教学.长期)。
13、《学生竞赛获奖及统计资料》 (教研.长期)。
14、《毕业生登记表》 (教学.长期)。
15、《毕业生升学录取登记表》 (教学.长期)。
16、《统考、联考、考证、期末考试试卷》(样板) (教学.3年)。
17、《统考、联考学生试卷》 (教学.半年)。
18、《校内期末考试学生试卷》 (教师自行管理)。
19、《技术等级考核规范》 (教学.5年)。
20、《教学日志》 (教学.3年)。
21、《教师课堂教学问卷调查及统计表》 (教学.3年)。
22、《教学计划》 (教学.长期)。
23、《教材统计表》及教材(包括自编教材和实习指导书) (教学.3年)。
24、《教学大纲》 (教学.3年)。
25、《教学历》 (教学.3年)
26、《教学安排》 (教学.3年)。
27、《课程总表》 (含课程表、实习安排、作息时间) (教学.长期)。
28、《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长期)。
29、《教学工作总结》 (教学.长期)。
30、《教学常规检查统计表》 (教学.1年)。
31、《教师上课考勤、调课资料及统计表》 (教学.3年)。
32、《教师教学违规登记表》 (教学.3年)。
33、《教师教学工作评估统计表》(3位统计人员签字) (教学.长期)。
34、《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表》 (教学.3年)。
35、《教师教研成果获奖及统计表》 (教研.长期)。
36、《教师发表论文及统计表》 (教研.长期)。
37、《学生竞赛辅导获奖及统计表》 (教研.长期)。
38、《教师公开课评课资料》 (教研.3年)。
39、《教师公开课获奖及统计表》 (教研.长期)。
40、《教学调查表》 (教学.1年)。
41、《实验开出率、实习课时率及电教覆盖率统计表》 (教学.长期)。
42、《教研组长手册》(含教研组工作计划及总结) (教研.3年)。
43、《备课组长手册》 (教研.3年)。
44、《教研组教学交流活动总结》 (教研.长期)。
45、《教师业务档案》 (教研.长期)。
46、《备课本》(教师自己保管) (教学.3年)。
47、《教师工作手册》 (教学.长期)。
48、《积分册》 (教学.3年)。
49、《教学经验材料》 (教研.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