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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珠海市中学教师业务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珠教人〔2007〕10号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13日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发展局),各直属学校,教育指导中心:

    现将《珠海市中学教师业务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

附件:1、珠海市中学教师业务考试实施方案

          2、珠海市中学教师业务考试日程安排表

 

 

 

二○○七年六月六日       

 

附件1

珠海市中学教师业务考试实施方案

 

为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珠海市教育局决定建立教师业务水平定期考试制度。

一、考试对象

全市公办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进修学校在岗教师和市、区教研部门教研员,包括新招聘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骨干教师和代课教师。

校长(市教育指导中心主任)的考试采取述职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男性年满55周岁(1952年8月以前出生),女性年满50周岁(1957年8月以前出生)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市教育局备案,可以免试。免试成绩按合格等次认定。

公派正在国外学习、工作期间的人员,可以不参加考试。

无故不参加考试的人员,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教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了解和理解,命题类型为选择和判断;专业知识以“教什么考什么”为原则,重点考查教师对学科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以及在课堂教学中的实际应用。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一)公共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广东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专业知识

1、学科基础知识。

2、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要求熟悉并理解大纲(课标)规定的学科性质、地位、作用,学科教学目的、要求、原则与方法,学科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学习评价与考核等。

3、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主要考查教师对学科知识点构成和教学重点、难点的把握,以及在实际教学中的处理方法。同时,还要考查体现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教育思想、教学原则和教学模式。

4、教学设计与评价能力。根据提供的教材内容提出教学设计方案,根据提供的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写出教学评价意见。

三、考试科目

1、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2、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3、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可选普通高中相关考试科目,专业课科目由学校自行决定并组织命题考试;

4、选考科目:教育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

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以及教研员、学校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可选相应层次的考试科目,也可选选考科目之一。

四、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1、采用闭卷笔答的形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试卷结构

1、内容分布

公共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

2、题型分布

客观题(选择、判断)约占50%;主观题(简答)约占50%。

五、考试结果及应用

考试成绩采用等次制,不公布也不提供具体考试分数。考试成绩分学科按卷面分数顺序和同一比例划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合格等次分别占40%、55%左右,不合格等次控制在5%以下。业务考试成绩有效期两年。

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制订配套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强化业务考试结果的应用。要把考试成绩作为教师职称聘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达到优秀等次的方可推荐参加市以上各类名师的评选。

六、考试组织

成立全市中学教师业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全市的考试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好宣传、发动、相关政策制定、报名及考务工作;加强考试纪律,从严治考。

学校其他人员的业务考试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负责实施。

七、考试时间

业务考试每两年举行一次。

2007年度考试时间为8月28日。

八、解释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珠海市教育局。

 

附件2

 

珠海市中学教师业务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6月

1、组织教师学习《业务考试》方案,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市、区教育局、学校

2、召开考务工作会议

市教育局

7月

1、组织报名工作

市、区教育局、学校

2、编排考场

市、区教育局、学校

8月

1、组织命题工作

市教育局

1、组织考试

市、区教育局、学校

9月

1、组织阅卷工作

市、区教育局

2、核发业务考试合格证

市教育局

                           相关教育法规 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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