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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指南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
组织实施指南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 一 ○ 年 四 月
目 录
一、竞赛的定义……………………………………………………………2
二、竞赛的政策依据………………………………………………………2
关于开展 2010 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第五届“省
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粤办函〔2010〕132 号)…………2
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守则》的通知(粤人
社函〔2010〕768号) ……………………………………………19
关于开展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和参加广东省第五届“省
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珠府办函〔2010〕45号)………23
三、竞赛组织机构职责 …………………………………………………36
四、考场纪律 ……………………………………………………………38
五、竞赛组织实施 ………………………………………………………39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单项竞赛基本流程…………………39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单项竞赛实施方案…………………41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42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选手签到表…………………………43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赛程安排表…………………………44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理论成绩表…………………………45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技能评分表…………………………46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总分表………………………………47
一、竞赛的定义
职业技能竞赛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结合生产和服务工作实际需要,开展的有组织的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其最主要的特点是突出考核操作技能,突出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竞赛的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 2010 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
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
粤办函〔2010〕132 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省技能人才和创新型人才队伍,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产业,加快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省人民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以下合称两项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两项大赛的重要意义
开展两项大赛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和“双转移”重大战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两项大赛,有利于广泛发现、培养、选拔、评价技能人才和工业设计人才;有利于激励广大劳动者努力学习技能、钻研业务、提高技艺,激发全社会勇于创新的热潮,促进我省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升;有利于促进设计与制造的互动与对接,加快产业设计化、设计产业化进程,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广东设计制造”转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两项大赛顺利开展。
二、明确两项大赛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两项大赛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三促进一保持”和“双转移”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竞争力”和“面向现代产业的设计”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发动全社会各企业、设计机构、院校、设计师参与工业设计大赛,促进我省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升,增强创新能力,为我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强粤港澳合作交流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开展两项大赛,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上下联动、企业参与、全民参加, 做到“六个结合”:
——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开展两项大赛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广大职工的素质和技能,提升广东创新和创造能力。因此,各级政府在两项大赛中要高度重视,发挥主导作用,在资金、场地、设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两项大赛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各行业、企业和单位是两项大赛的参赛主体,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培养、发现、选拔人才方面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两项大赛。
——坚持部门引导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相结合。省和各地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按照产业政策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引导企业、单位参赛;行业协会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参赛并积累经验,为今后过渡到由行业协会、市场化运作组织此类活动创造条件。
——坚持竞赛与教育培训、促进创新相结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理念,将竞赛作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的重要内容,在竞赛过程中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和青年学生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广大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同时,要通过竞赛引导企业根据产业政策提升产品自主设计、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坚持省级决赛与层层竞赛相结合。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行业要围绕省确定的竞赛项目组织开展竞赛,并组队参加省级决赛,形成层层发动、上下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动局面。
——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各地除了要按省的要求组织参加 28 个工种省级技能竞赛和工业设计竞赛活动外,还要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适当增加通用性强的工种竞赛项目,进一步增强两项大赛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广泛性。
——坚持表彰奖励与广泛宣传相结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两项大赛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典型,宣传典型,激发广大职工群众学习技能、提升技艺、提高创新能力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担任主任的两项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 会,具体名单见附件 1),负责两项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为两项大赛主办单位,省直有关单位为协办单位。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及裁判委员会,分别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两项大赛实施方案和竞赛标准做好两项大赛组织实施和各项赛务工作。各协办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能和实际,对下属单位提出具体实施要求,加强对本系统开展两项大赛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各项竞赛任务。
各地级以上市、各行业和各承办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根据两项大赛的整体部署,制订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具体的竞赛实施方案和竞赛规程,做好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各项竞赛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并选拔省级决赛参赛选手。
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开展赛前岗位培训,积极参与两项大赛;要确定本单位的初赛项目,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初赛工作。
省有关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各有关单位(行业)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竞赛项目、工种的相互衔接,确保各项竞赛顺利进行。
四、两项大赛的基本竞赛要求
职业技能大赛分初赛、选拔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实施方案见附件 2)。省确定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工种为必选项目,各地、各单位(行业)原则上要围绕省确定的项目、工种组织开展竞赛,并组成代表队参加省级决赛。确实没有条件组队参加省级决赛的,要报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各地、各单位(行业)可根据实际,自行增加一些通用性强、覆盖面广、技术较先进的项目、工种,作为市级一类竞赛或省级二类竞赛项目。有条件的企业、学校和社会团体,在配合组织开展竞赛之外,可以自定竞赛项目、工种,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竞赛,形成全民参与竞赛活动、展示创新成果的局面。工业设计大赛选项应符合我省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实施方案见附件3)。
五、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场地、设备基础上,本着节约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为两项大赛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两项大赛的组织竞赛和表彰奖励。主办单位要根据竞赛活动实际需要制订经费预算,按规定向同级财政提出申请。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根据当地竞赛总体方案,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声势浩大的竞赛宣传活动。要通过发布大赛消息,宣传大赛的目的意义,介绍大赛内容、时间安排和各项竞赛的进展情况,宣传创新人才、技能人才刻苦钻研技艺的先进事迹以及工业设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典型事例等,扩大两项大赛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两项大赛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组委会办公室反映。两项大赛的具体政策、规则和各项目、工种竞赛的具体实施方案,由组委会办公室制订印发。
附件:1.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名单
2.2010 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3.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实施方案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1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第五届“省长杯”
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名单
一、组委会
主 任:肖志恒 省委常委、副省长
宋 海 副省长
佟 星 副省长
副主任:林 英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绍森 省政府副秘书长
欧真志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杨建初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 员:林存德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级)
阎静萍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伟其 省教育厅厅长
李兴华 省科技厅厅长
欧 斌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台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邓玉桂 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长
景李虎 省文化厅副厅长
廖京山 省港澳办副主任
陈一珠 省广电局党组成员、巡视员
朱万昌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杨荣森 省旅游局局长
陈宗文 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建珍 省妇联副主席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一)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欧真志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副主任:郑朝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欧 斌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陈斯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陈锐彬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吴惠龙 省委组织部人才处副处长
李和平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
许晓雄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改造投资处处长
邵子铀 省教育厅高中与职中教育处处长
梁丽娟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陈瑞雄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吴学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教处副处长
阮国廉 省交通工会主席
陈明新 省文化厅人事处调研员
陈晓建 省广电局宣传管理处副处长
谢 红 省知识产权局协调与合作处处长
李振德 省旅游局教育培训处处长
李 键 省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王晓亮 省团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王为佳 省妇联宣传部副处长
(二)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杨建初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欧真志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副主任:蔡 勇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凤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欧斌省 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许晓雄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改造投资处处长
陈锐彬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陈文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改造投资处副处长
吴惠龙 省委组织部人才处副处长
李和平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
胡振敏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梁丽娟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陈锡荣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副处长
吴学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教处副处长
陈明新 省文化厅人事处调研员
张建军 省港澳办经济交流合作处副处长
陈晓建 省广电局宣传管理处副处长
谢 红 省知识产权局协调与合作处处长
李 键 省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王晓亮 省团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王为佳 省妇联宣传部副处长
胡启志 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秘书长
苏伟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徐国元 顺德区北滘镇委书记
联系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林丽珊、王建平、傅鸫
联系电话:020-83348193、83329249、83185010
传真电话:020-83352242
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 邮政编码:510030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蓝艾青、黎扬钢、周红石、潘自强
联系电话:020-83135836、83133214、83197670
传真电话:020-83133364、83197681
邮箱:gdida@163.com
附件 2
2010 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我省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特制定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的职业(工种)
从代表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选择覆盖面广、通用性强、技术先进、从业人员较多、影响较大的职业(工种)作为全省性竞赛项目,共有七大类 28 个工种:
(一)先进制造业类
1.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
承办单位:广东省自动化与信息技术转移中心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
2.数控车工
承办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8月
决赛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3.数控铣工
承办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8月
决赛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4.加工中心操作工
承办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8月
决赛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5.装配钳工
承办单位: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
6.焊工
承办单位: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
(二)现代服务业类
7.电子商务师
承办单位: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竞赛等级:技师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
8.动画设计师
承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深圳市
9.导游员
承办单位:省旅游局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9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
10.通信网络管理员
承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
11.会展设计师
承办单位:省装饰行业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
(三)公共安全类
12.化学检验工
承办单位:省建材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
13.食品检验工
承办单位: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
(四)文化创意类
14.钢琴调律师
承办单位:广东省乐器协会
竞赛等级:技师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星海音乐学院
15.广告设计师
承办单位:广东数码艺术研究会
竞赛等级:技师
决赛时间:9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
16. 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
承办单位:省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8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
(五)交通运输类
17.船舶甲板设备操作工
承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18.油气管道保护工
承办单位: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茂名市
19.叉车司机
承办单位:中石化广州分公司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中石化广州分公司
(六)传统工艺类
20.灯具制作工
承办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中山市
21.玉雕工艺
承办单位:广东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竞赛等级:技师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平洲
22. 家电装配工
承办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3.服装制作工
承办单位: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阳江市
24.中式烹调师
承办单位:广东烹饪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7月
决赛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5.中式面点师
承办单位:广东烹饪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7月
决赛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七)能源电力类
26.高压线路架设工
承办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6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
27.继电保护工
承办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7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
28.农网配电营业工
承办单位:广东电网公司
竞赛等级:高级
决赛时间:10月
决赛地点:广州市
以上各职业(工种)竞赛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承办单位制订,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印发。
(八)自选项目类
各地级以上市、各单位(行业)在围绕省确定的 28 个职业(工种)开展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适当增加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作为市一类竞赛或省二类竞赛项目,并自行组织实施。凡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单位,赛前应将竞赛方案报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竞赛试题由省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行业特有工种由举办单位送审)命题或确认。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
1. 印发方案。明确本次大赛的指导思想、对象范围、竞赛方式、竞赛工种、竞赛标准及表彰奖励办法等。各市、各单位(行业)要结合实际,相应制订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竞赛方案以及具体实施意见。
2. 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及新闻发布会。一是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大赛组织活动作统一部署。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
3. 举行启动仪式。3 月底前举行 2010 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启动仪式。
(二)开展大赛各项活动
参赛对象:本省境内各类企业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和院校师生。
各市和省属行业可以根据各工种特点,分设学生组和职工组两个组别。个人或单位均可作为参赛单位到指定地点报名。大赛分初赛、选拔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 初赛。各市和省属行业要在广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学习基础上,于今年5月底前发动基层、企业、学校等单位组织开展初赛,并按照各市和省属行业确定的竞赛工种,在初赛优胜者中选拔组成代表队,参加地级以上市或省属行业的选拔赛。
2. 选拔赛。各市和省属行业要在初赛基础上组织开展选拔赛。各项选拔赛应于8月底前完成,并按照省级技能大赛的要求,在选拔赛优胜者中挑选组成代表队,于8月底前报名参加省级决赛。
3. 决赛。全省各项目、工种职业技能大赛的总决赛于 10 月底前完成,原则上以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行业分别按工种和组别组成代表队,报名参加。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及规则,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4. 各市和省属行业自选竞赛工种的初赛、选拔赛和决赛,由各市和省属行业自行决定。
(三)竞赛总结
1.
2. 省级决赛的承办单位应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将获奖选手和竞赛情况报组委会办公室。
3.
三、表彰奖励
对参加省级大赛的优胜者、组织者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授予荣誉称号。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以上举办的技能竞赛,获得各项(职工组)竞赛前 8 名的优秀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 誉称号,获第一名的优胜者分别由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实物奖励。各地级以上市可按有关规定设市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根据当地规定,给予获奖选手一次性奖励。
(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参赛选手理论知识和实操成绩均合格者,由举办竞赛的省或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证书核发权限核发相应的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晋升职业资格。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以技师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
(四)奖励。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分别授予“先进工作者”或“优秀裁判员”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各地级以上市、各行业可结合实际,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组织实施
(一)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委会办公室下设会务材料组、综合宣传组、竞赛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和省属单位(行业)做好职业技能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和省属有关单位(行业)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组织指导本地区、本行 业、本单位的各项竞赛活动。
(二)成立大赛裁判委员会。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从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库、高级考评员、社会公认的高技能人才和专家学者中抽调优秀人才组建大赛裁判委员会,全面负责各项赛务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制订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负责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验、确认及分配;负责大赛各阶段的裁判工作等,保障大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各市和省属有关单位(行业)也要按规定组建相应的竞赛裁判机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竞赛裁判工作。
附件 3
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和工业设计人力资源开发,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特制定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实施方案。
一、名称及主题
(一)名称: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
(二)主题:“面向现代产业的设计”——针对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动“产业设计化、设计产业化和设计人才职业化”,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推动作用。
二、参赛对象及项目征集方向
(一)参赛对象
以个人或团队为参赛单位,参赛对象包括粤港高校、粤港设计机构、粤港设计师和广东制造企业。鼓励上述院校、专业机构、设计师与产品制造企业以项目的形式合作组队参赛。
(二)项目征集方向
向粤港高校、粤港设计机构、粤港设计师和广东制造企业征集参赛项目,项目征集方向应符合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鼓励下列内容的设计:
——新技术、新材料在各产业领域应用的产品设计
——信息化及装备制造产品的设计
——基于扩大内需的工业品设计
——节能低碳及环保产品的设计
——针对特定人群的人本关怀的产品设计
——带动商业模式创新的设计
——传统材料的工艺创新应用设计
——城市公共设施的产品设计
——面向金融服务的产品设计
——围绕廉租房的装饰和家居用品设计
——提升办公自动化的产品设计
——面向产业发展的动漫设计在大赛项目征集方向内,提倡企业与设计师、设计机构或院校联合组队,以实际项目参赛。
三、大赛流程与参赛形式
(一)大赛流程
第一阶段:征集项目阶段。由主办单位公开向粤港高校、粤港设计机构、粤港设计师和广东制造企业广泛征集符合大赛主题、具备商业和社会价值的大赛项目。大赛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向社会公布,并由主办机构组织“设计界—制造业”对接活动。
第二阶段:概念设计阶段。参赛单位根据大赛主题及项目方向,自行或与企业(设计机构)联合开展概念设计,并参加概念设计评审。入围参赛单位需明确成员名单,确定主创设计师及团队人员职责分工。
第三阶段:深化设计阶段。通过第二阶段评审的项目,参加由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业出资为主的“工作坊”进行深化设计。前期未能实现对接,但通过评审的项目,可自行开展项目的深化设计,其成果可与“工作坊”项目成果一起参加最终评审。
第四阶段:评奖及项目扶持阶段。对深化设计的成果(包括项目研究报告、图纸、功能样机或设计模型等),由大赛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及答辩,产生本届大赛的相关奖项。在获奖项目(作品)当中,具有经济价值、可产业化的项目,由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给予专项扶持。
第五阶段:职业资格评定阶段。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符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参赛选手,根据工业设计等设计类职业标准,结合参赛单位成员完成的创作设计成果进行职业能力鉴定,评出一批设计师。
(二)参赛形式
独立或与企业联合组队→报名、选题、明确团队成员分工、资格审查→概念设计→作品提交(初审)→深入设计(工作坊或独立设计)→成果提交(设计报告、图纸、功能样机或模型)→答辩(终审)→设计师职业能力鉴定。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征集项目阶段
1.印发方案。3月初,印发大赛方案。
2.举行电视电话会议和新闻发布会。一是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大赛组织活动作统一部署。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大赛介绍和说明,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
3.启动仪式。3月上旬,在广东工业设计城举行大赛启动仪式,发布大赛具体实施办法。
4.项目征集、发动。3月上旬,印发大赛项目征集通知。3月底前,广泛征集符合大赛主题、具备商业和社会价值的大赛项目,同时在大赛主办单位官方网站和广东工业设计网(www.gd-id.com)进行活动的宣传发动、项目征集和对接。
5.大赛项目评审、公布及组织对接。4月中旬,大赛专业委员会对申报参赛项目进行封闭评审,并将评审合格的竞赛项目向社会公布,并组织专业设计机构(设计师)与企业的对接。
阶段成果:符合产业方向的大赛项目目录和部分对接成果。
(二)第二阶段:概念设计阶段
1.概念设计,提交参赛项目。5月底前,由参赛单位自行开展概念设计。
2.初步评审。
3.初步评审结果公布与公示。
阶段成果:参赛项目入围名单以及符合职业资格鉴定的名单。
(三)第三阶段:深化设计阶段
组织对接,深化设计。7月15日至 9月15 日,对尚未实现“对接”的优秀项目继续组织对接,已实现对接的参赛项目,以“工作坊”的形式由对接双方共同组成工作坊进行深化设计。
(四)第四阶段:评奖及产业化培育阶段
1.终评和产业化培育。
2.获奖项目公示。
阶段成果:获奖名单和产业化扶持项目名单。
(五)第五阶段:职业资格评定阶段
10月底前,对符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参赛选手,组织职业技能鉴定, 评定获得各类设计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阶段成果:获得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名单。
(六)颁奖和展示
10月底,结合第五届广东工业设计活动周,对大赛获奖项目进行颁奖,对大赛成 果进行系统性展示。
五、大赛评委及评审规则
(一)大赛评委
由粤港两地学者、专家和邀请的国内外著名工业设计专家组成大赛专业委员会,负责本次大赛的评判、答辩和获奖审核工作。
评委负责大赛评审规则的制订,参赛作品的评审,指导入围参赛单位的“工作坊”等工作。在大赛终评阶段,由大赛专业评委和项目评审专家共同评审并推荐获得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扶持的可产业化的重点项目。
(二)职业资格鉴定委员会
由粤港两地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专家组成职业资格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的评定工作。
(三)项目评审规则
项目评审规则由大赛专业委员会负责制订,最终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主题评价、设计过程评价、设计结果评价、设计价值评价。
1.设计主题评价。
主要衡量项目与大赛主题的符合度,突出技术、艺术与实用的结合,并对项目计划的预期成果目标予以评价。
2.设计过程评价。
针对参赛项目的团队配置、流程设计、资源统筹的合理性,用户和市场研究分析方法、未来趋势判断、定位结果,团队协同能力与效果,以及设计报告书、项目过程文件完整性进行评价。
3.设计结果评价。
针对参赛项目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美观性和经济性进行综合评价。
4.设计价值评价。
从参赛作品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两个方面展开评价,项目既应具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承载中国文化、节约资源、具备良好社会责任感的项目内涵,也应适合市场发展需求、有可产业化基础、具备规模化效益及良好的发展前景。
(四)职业资格评定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有关规定和工业设计等设计类职业标准,结合参赛人员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职业能力鉴定,评定不同等级的工业设计师。
六、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及奖励
大赛共评出一等奖(1 名)、二等奖(3 名)、三等奖(6 名)、优胜奖(10 名)。 对获奖的参赛单位,颁发“省长杯”奖杯、证书;所有获奖参赛单位,其组成单位名称、成员姓名可列入获奖证书,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实物奖励。
(二)晋升工业设计师等职业资格
1.在职选手。 获得一、二、三等奖参赛单位的主创设计师参加职业资格综合评审成绩合格的,给予晋升高级工业设计师或其他类高级设计师。其他获得优胜以上奖参赛单位的设计师参加职业资格综合评审成绩合格的,给予晋升工业设计师或其他类设计师。
2.学生选手。 获得一、二、三等奖参赛单位的设计师参加职业资格综合评审成绩合格的,给予晋升助理工业设计师或其他类助理设计师。
(三)授予称号
1.组委会对获得总评审成绩列粤方主创工业设计师前 10 名的设计师,授予“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十大工业设计师”称号;对港方主创工业设计师授予“粤港合作优秀工业设计师”称号;对港方相关机构颁发“粤港工业设计合作贡献奖”。
2.参赛单位超过 60 个以上,获得总评审成绩前 8 名参赛单位的在职主创设计师;参赛单位在 30 至 59 个之间,获得总评审成绩前 4 名参赛单位的在职主创设计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3.根据有关规定,对获得一等奖的广东职工团队及其主创工业设计师,由省总工会按程序分别颁发“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如获得一等奖的主创工业设计师为年满十八周岁且在广东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女性,由省妇联授予“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如获得一等奖的主创工业设计师的年龄为 14 至40 岁,由团省委按规定授予“广东省五四青年奖章”。
七、设计产品产业化
(一)产业对接与扶持
在发动、实施、评奖的各个环节,强调团队协同,强调概念设计的深入,强调设计价值、社会价值、商业价值的密切结合,鼓励设计机构(设计师)与制造企业的项目对接与最终成果的孵化。对可产业化的设计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对重点项目予以扶持。
(二)成果交易及专利申请服务
在第五届广东工业设计活动周设立成果交易专场,对大赛产生的未实现对接的优秀项目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拍卖。为参赛单位提供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设计成果提供专利申请服务。
(三)工业设计走进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
组织在全省重点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举行“工业设计走进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 活动,进行大赛主题宣讲,征集项目、组织阶段性产品设计成果对接等。
(四)使用“省长杯”优良工业设计奖标志
对实现产业化的产品可在产品推广和销售中按规范使用“省长杯”优良工业设计奖标志。
八、相关活动
(一)颁奖仪式
在第五届广东工业设计活动周期间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省领导为获奖团队和优秀设计师颁奖,请相关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
(二)设计论坛
大赛组织、发动期间,开展“工业设计走进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系列论坛;第五届广东工业设计活动周期间,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举办设计创新专题论坛。
(三)成果展览
举办广东省工业设计展,开辟大赛成果展示专区,集中展示竞赛成果和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定成果。
(四)成果专刊
出版大赛成果专刊,报道活动进程,宣传参赛团队和优秀设计师风采,挖掘创新故事,总结企业设计案例。
(五)跟踪评估
针对政府专项扶持的可产业化竞赛项目,跟踪其产业化进程,并对产业化成果进行评估,对经验和成效进行总结。
追踪优秀设计师通过大赛,在职业生涯发展的情况,为设计人力资源建设提供参考意见。
九、组织领导
(一)组织实施
主办单位负责大赛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行业)做好工业设计大赛的总体组织实施工作。
支持单位要根据大赛分工,认真履行本单位职责,加强对本系统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中,教育部门要组织、发动高校参与大赛相关活动,推荐符合大赛主题和方向的项目参赛。
协办单位要协助做好大赛的组织、发动工作,港方协办单位负责组织、发动香港设计师、设计机构、院校参赛和项目征集,引进香港设计服务,协助做好项目对接。
承办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分工,制定实施细则,编制大赛手册,做好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省区共建的广东工业设计城要为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牵头单位,根据大赛的整体部署,制定本地区大 赛组织、发动的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并协调、指导设计机构与制造企业对接。各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要积极推荐项目参与大赛,组织企业和设计机构参加大赛相关活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工业设计走进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活动等。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支持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及两项大赛组委会的其他成员单位
承办单位:省工业设计协会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广东工业设计城
协办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香港贸易发展局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香港职业训练局
香港设计中心
香港工业设计师协会
香港理工大学
广州市工业设计促进会
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
深圳市设计联合会
东莞市工业设计协会
顺德工业设计协会
联系方式:
1.省工业设计协会周红石、潘自强
电话:020-83197670;传真:020-83197681 邮箱:gdida@163.com
2.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傅鸫、杨帆
电话:020-83372077;传真:020-83185947 邮箱:gdmtk@163.com
3.广东工业设计城邵继民
电话:0757-26333015;传真:0757-26335933
邮箱:bjshaojm@shunde.gov.cn
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守则》的通知
粤人社函〔2010〕76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局),各竞赛工种承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粤办函[2010]132号)的要求,我们制订了《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守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行业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直接与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建平,联系电话:020-83329249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一日
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守则
一、裁判工作守则
(一)遵守裁判职业道德,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二)服从裁判长的领导,积极认真地做好比赛裁判工作;
(三)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在竞赛期间请假;
(四)裁判员必须佩戴裁判员胸牌,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五)在比赛前需要熟悉、掌握本次比赛考核的工种、项目、内容、要求及其它相关内容,做好赛场场地、器械、设备、材料的检验、检测和确认工作;
(六)现场裁判在开考前,应查验参赛选手的身份证和参赛证,是否与应考人、应考工种相符,并向选手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
(七)严格遵守大赛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
(八)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及时制止选手的违纪行为;
(九)严格执行大赛规则,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的内容;
(十)按大赛有关规程、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分,不得与其他裁判员相互商量,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准确;
(十一)大赛组委会正式公布成绩和名次前,裁判员不得私自与参赛选手或代表队联 系,不得透露有关情况;
(十二)保守大赛试题秘密,严肃赛场纪律;
(十三)裁判要提醒选手注意操作安全,对于选手的违规操作或有可能引发人生伤 害、设备损坏等事故的操作,应立即制止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十四)竞赛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或异议,服从总裁判长的裁决。
二、参赛选手守则
(一)选手要严格遵守竞赛规则、考场纪律及安全文明生产操作规程,做到严肃认真,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二)选手必须服从组委会和裁判员的统一指挥安排;
(三)参赛选手须提前30分钟凭参赛证进入考场;
(四)参赛选手应按考号在进入指定位置,不得随意调换;
(五)迟到30分钟,取消比赛资格,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六)考试开始后,如有疑问,应举手待监考人员或裁判到后询问;在理论考试中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不得偷看别人试卷、暗示或帮助别人答题;实际操作考试中,不得相互商量或随意走动;
(七)考试时间一到,选手因立即停止答卷或停止试件制作;
(八)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和高声喧哗。
三、仲裁工作人员守则
(一)在仲裁组长领导下,按照职责,独立负责地做好仲裁工作;
(二)检查和监督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比赛规程》的情况;
(三)依据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受理各代表队的申诉;
(四)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泄密现象和有失公正公平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工作人员守则
(一)在组委会及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二)熟悉《比赛规程》,认真执行比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
(三)服从领导,严格遵守比赛纪律;
(四)发扬团结互助精神,精心做好服务工作。
五、安全守则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
(二)参赛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
(三)所有进入赛场的车辆、人员凭大赛标志通行,主动接受保卫部门的检查;
(四)领队、裁判、教练及参赛选手等所有人员只准在指定吸烟区内吸烟;
(五)参赛人员不得将大赛提供的工具、材料等物品带出赛场;
(六)参赛人员对大赛过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通过领队向大赛组委会反映,不得 扰乱赛场秩序;
(七)比赛期间如发生火情、地震、伤病等特殊情况,要保持镇静,服从现场工作人 员指挥,参与扑救或有效撤离。
六、违纪处理规定
为严肃本次大赛纪律,保证大赛进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人员作如下处理:
(一)发现参赛选手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的、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的,报经大赛组委 会核实批准后,一律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二)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竞赛成绩计零分:
1.比赛期间违规翻阅书籍、笔记、纸条等资料者;
2.将姓名、编号等写在规定位置外或在理论知识试卷上作各种标记者;
3.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偷看、暗示等作弊行为者;
4.比赛期间使用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者;
5.裁判根据大赛要求宣布比赛结束后,仍强行作答或操作者;
6.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决,扰乱竞赛秩序,影响比赛进程,情节恶劣者;
7.其他违反比赛规则不听劝告者。
(三)参赛选手如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由当事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而定);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如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由当事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并通报批评;参赛选手若出现恶意破坏仪器设备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于违反大赛纪律的各代表队非参赛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五)对违反竞赛纪律的裁判员、工作人员,各工种裁判长报经组委会核实批准后视 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其裁判资格。
(六)存在违纪参赛选手或人员的代表队,取消获得团体奖励的资格。
(七)非竞赛工作人员、参赛选手一律不得进入赛场指定的安全范围内,不听劝阻造成后果者,追究其责任,并对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八)不得以任方式借口进行暗示、指导、帮助,影响选手操作。确有必须办理与考试无关的事,经现场裁判长同意,选手方可与其交谈,但必须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且不能远离考场。
(九)对违章操作,不戴防护用品的选手,裁判应及时予以纠正,并酌情扣除选手操作成绩。
(十)选手参加实际操作比赛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视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对选手未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违章操作行为,裁判员应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酌情扣除选手实际操作成绩,并填入《实际操作现场评分表》。
(十一)选手若对判罚有异议,可向总裁长提出申诉,以仲裁裁定为准。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和参加
广东省第五届 “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
珠府办函〔2010〕45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和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技能人才和创新型人才队伍,加快推进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同时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和推荐优秀工业设计作品参加省级职业技能大赛总决赛和工业设计大赛,市人民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和组织参与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活动(以下简称“两项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和工业设计大赛的重要性
开展两项大赛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和“双转移”重大战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项大赛,有利于发现、培养、选拔、评价技能人才和工业设计人才;有利于激励广大劳动者努力学习技能、钻研业务、提高技艺,激发全社会勇于创新的热潮,促进我市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升;有利于促进设计与制造的互动与对接,加快产业设计化、设计产业化进程,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珠海制造”向“珠海创造”、“珠海设计制造”转型。各区(含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功能区,下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2010年度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两项大赛顺利开展。
二、明确两项大赛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两项大赛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书记视察珠海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三促进一保持”和“双转移”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竞争力”和“面向现代产业的设计”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发动全社会各企业、设计机构、院校、设计师参与工业设计大赛,促进我市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升,增强创新能力,为我市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开展两项大赛,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上下联动、企业参与、全民参加的原则,做到“六个结合”: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开展两项大赛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广大职工的素质和技能,提升珠海创新和创造能力。因此,各级政府在两项大赛中要高度重视,发挥主导作用,在资金、场地、设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两项大赛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各行业、企业和单位是两项大赛的参赛主体,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培养、发现、选拔人才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两项大赛。
(二)坚持部门引导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相结合。各级政府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按照产业政策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引导企业、单位参赛;行业协会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参赛并积累经验,为今后过渡到由行业协会、市场化运作组织此类活动创造条件。
(三)坚持竞赛与教育培训、促进创新相结合。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理念,将竞赛作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的重要内容,在竞赛过程中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和青年学生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广大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同时,要通过竞赛引导企业根据产业政策提升产品自主设计、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坚持市级总决赛与各部门、各行业企业竞赛相结合。各有关部门、市属行业企业应围绕市确定的竞赛项目组织开展竞赛,并组队参加市级总决赛,形成层层发动、上下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五)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各部门、市属行业企业除按市要求组织开展相应工种技能竞赛和工业设计竞赛活动外,还可以根据本行业发展需要,适当增加通用性强的工种竞赛项目,进一步增加竞赛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广泛性。
(六)坚持表彰奖励和广泛宣传相结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竞赛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典型,激发广大职工群众学习技能、提高技艺、提高创新能力的积极性,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知识、崇尚人才、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市人民政府将对两项大赛的优胜者给予奖励,同时从市职业技能大赛优胜者中挑选选手组队参加省级决赛。
三、明确责任,全力以赴抓好组织落实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的两项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两项大赛的总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为主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为协办单位。组委会办公室分别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和国家职业标准做好两项大赛的组织实施和各项赛务工作。
各协办单位要按照两项方案确定的具体竞赛工种安排,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承办单位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竞赛按时圆满完成。
各承办单位要根据两项大赛的整体部署,制定具体的竞赛实施方案,优质高效地组织完成好竞赛的各项具体工作。
各企业、学校、社团等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初赛工作。首先要广泛开展赛前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岗位比武活动,发动职工群众人人参与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其次要按照总体部署,确定本单位的初赛项目,广泛发动本单位职工群众人人参与两项竞赛,进一步丰富竞赛的功能,充分发挥竞赛在培养、选拔、激励、交流、宣传和展示技能人才、创新人才的作用。
四、统筹协调,广泛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职业技能大赛采取初赛和市级决赛的方式进行,竞赛项目确定为28个。由于本次竞赛项目多、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市、区和各部门(行业)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竞赛项目的相互衔接。各类企业、学校和社会团体除了积极配合市、区确定的竞赛项目组织开展竞赛外,有条件的企业单位还可以自定竞赛项目(工种),组织本企业(单位)职工参加竞赛,形成全民参与竞赛活动、展示创新成果的生动局面。工业设计大赛采取市级择优参赛项目推荐参加“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方式进行。工业设计大赛参赛项目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方向。
五、落实竞赛经费,保障各项竞赛顺利进行
各区、各部门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场地、设备基础上,本着节约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为两项大赛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竞赛主办单位可根据竞赛活动实际需要做出经费预算,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部门要予以大力支持,拨给专项经费,专款用于组织竞赛及表彰奖励活动。
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职工积极参与竞赛
市人民政府将于4月中旬举行两项大赛启动仪式,并在市级新闻媒体统一发布各项竞赛的具体安排,及时跟踪报道各项大赛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创新人才、技能人才刻苦钻研技艺的优秀事迹和精神风貌,扩大社会影响。
各区、协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声势浩大的竞赛宣传活动,使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技能、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竞赛活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组委会办公室反映。有关竞赛的具体政策、规则和各项目(工种)的具体实施方案,由组委会办公室审定和印发。
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李农、黄华耀
联系电话:0756-2128813/2128516
传真电话:0756-2128516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
邮政编码:519000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缪凌锋
联系电话:0756-2114451
传真电话:0756-2224874
地 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政府大院5号楼214室
邮政编码:519000
附件:1.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2.珠海市开展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实施方案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珠海重要讲话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项目
以全省2010年职业技能竞赛规定的必选项目作为我市今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项目,共七大类28个项目:
(一)先进制造业类
1.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
协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市高级技工学校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7月份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2.数控车工
协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市高级技工学校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7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3.数控铣工
协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市高级技工学校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7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4.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
协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市高级技工学校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7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5.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
协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市高级技工学校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7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6.装配钳工
协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市高级技工学校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7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7.焊工
协办单位:市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
承办单位:广东杭萧钢构有限公司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7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二)现代服务业类
8.电子商务师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9.动画设计师
协办单位: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市软件行业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10.导游员
协办单位:市文体旅游局
承办单位:市旅游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份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11.通信网络管理员
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12.会展设计师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金湾区
(三)公共安全类
13.化学检验工
协办单位:市质监局
承办单位:市质量协会、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14.食品检验工
协办单位:市质监局
承办单位:市质量协会、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四)文化创意类
15.钢琴调律师
协办单位:香洲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16.广告设计师
协办单位:市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市平面设计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17.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7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五)交通运输类
18.船舶甲板设备操作工
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承办单位:市水运行业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19.油气管道保护工
协办单位:高栏港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珠海BP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高栏港区
20.叉车司机
协办单位:市质监局
承办单位:市特种设备协会、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六)传统工艺类
21.灯具制作工
协办单位:香洲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22.家电装配工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
承办单位: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23.服装制作工
协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市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24.中式烹调师
协办单位: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市餐饮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6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25.中式面点师
协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市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6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七)能源电力类
26.高压线路架设工
协办单位:珠海供电局
承办单位:市电机工程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5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27.继电保护工
协办单位:珠海供电局
承办单位:市电机工程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6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28.农网配电营业工
协办单位:珠海供电局
承办单位:市电机工程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以上各项目竞赛的具体实施方案由承办单位制订,报市两项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印发。
二、实施步骤
(一)成立执行机构
1.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委会办公室下设会务材料组、综合宣传组、竞赛组、后勤保障组,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协调、指导、督促各区、各部门(行业)做好职业技能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成立大赛裁判委员会。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从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库、高级考评员、社会公认的高技能人才和专家学者中抽调优秀人才组建大赛裁判委员会,负责各项赛务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制订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负责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验、确认及分配;负责大赛各阶段的裁判工作等,保障大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初赛
在广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学习的基础上,各区、各部门(行业)要在5月底前广泛发动基层、企业、学校等单位技能人才进行初赛,并在初赛优胜者中选拔组成代表队,参加市级决赛。
(三)市级决赛
各协办单位、承办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按时组织实施各职业(工种)的市级决赛。
(四)竞赛总结
1.10月15前各区、各行业应当将竞赛工作总结报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
三、表彰奖励
对参加两项大赛的优胜者、组织者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举办的技能竞赛,获得各项竞赛前3名的优秀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第1名的优胜者分别由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金。
(二)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举办的技能竞赛、获各项竞赛第1名的优秀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原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前3名参赛选手,可晋升为高级。
(三)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竞赛,参赛选手的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对在竞赛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对在竞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分别授予“先进工作者”或“优秀裁判员”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各部门、各行业可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给予相应的奖励。
附件2
珠海市开展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
工业设计大赛实施方案
为做好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工作,引导我市工业设计产业与国内外先进的工业设计接轨,推动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赛主题
面向现代产业的设计——针对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动“产业设计化、设计产业化和设计人才职业化”,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对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推动作用。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本次大赛为抓手,营造全社会重视设计、崇尚设计的良好氛围,促进设计与制造的互动和对接,推动我市产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现我市由“珠海制造”向“珠海创造”、“珠海设计制造”转型。
三、组织实施
工业设计大赛组织单位为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外事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大赛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各区有关部门做好工业设计大赛相关工作。各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大赛的整体部署,做好大赛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协调、指导设计机构与制造企业的对接,推荐项目参与大赛,组织企业和设计机构参加大赛相关活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工业设计走进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活动等。大赛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上下协调,接受比赛材料,指导项目修改和择优上报工作。
四、参赛对象
企事业单位、高校师生及工业设计爱好者。
五、参赛内容
参赛项目主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鼓励:
新技术、新材料在各产业领域应用的产品设计
传统材料的工艺创新应用设计
基于扩大内需的工业品设计
节能低碳及环保产品的设计
针对特定人群的人本关怀的产品设计
带动商业模式创新的设计
信息化及装备制造产品的设计
城市公共设施的产品设计
面向金融服务的产品设计
围绕廉租房的装饰和家居用品设计
提升办公自动化的产品设计
面向产业发展的动漫设计
六、大赛流程与参赛形式
(一)大赛流程
第一阶段:征集项目阶段
征集符合大赛主题、具备商业和社会价值的大赛项目。大赛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向社会公布,并由主办机构组织“设计界—制造业”对接活动。
第二阶段:概念设计阶段
参赛单位根据大赛主题及项目方向,自行或与企业(或设计机构)联合开展概念设计,并参加概念设计评审。入围参赛单位需明确成员名单,确定主创设计师及团队人员职责分工。
第三阶段:深化设计阶段
通过第二阶段评审的项目,参加由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业出资为主的“工作坊”进行深化设计。前期未能实现对接,但通过评审的项目,可自行开展项目的深化设计,其成果可与“工作坊”项目成果一起参加最终评审。
第四阶段:评奖及项目扶持阶段
对深化设计的成果(包括项目研究报告、图纸、功能样机或设计模型等),
由大赛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及答辩,产生本届大赛的相关奖项。在获奖项目(作品)当中,具有经济价值、可产业化的项目,由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给予专项扶持。
第五阶段:职业资格评定阶段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符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参赛选手,根据工业设计等设计类职业标准,结合参赛单位成员完成的创作设计成果进行职业能力鉴定,评出一批设计师。
(二)参赛形式
独立或与企业联合组队→报名、选题、明确团队成员分工、资格审查→概念设计→作品提交(初审)→深入设计(工作坊或独立设计)→成果提交(设计报告、图纸、功能样机或模型)→答辩(终审)→设计师职业能力鉴定。
七、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征集项目阶段
(一)4月上旬,大赛前期项目征集。
(二)4月中旬,大赛组委员会向社会公布竞赛项目。
第二阶段:概念设计阶段
(一)6月1日前,参赛者报名参赛及提交参赛作品概念设计成果。
(二)7月份,大赛组委会将公布大赛初评结果,入围选手参加深化设计工作。
第三阶段:深化设计阶段
第四阶段:评奖及产业化培育阶段
(一)9月15日至9月20日,大赛组委会对深化设计阶段的项目成果进行最终评审,确定获得各奖项的参赛项目。
(二)9月21日至9月28日,所有经最终评审的获奖项目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阶段:职业资格评定阶段
10月底前,大赛组委会对符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参赛选手,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评定获得各类设计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第六阶段:颁奖和展示
10月底,结合第五届广东工业设计活动周,对大赛获奖项目进行颁奖,对获奖人员授予荣誉,对大赛成果进行系统性展示。
八、激励措施
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奖励本届大赛上我市获奖单位和个人,奖励金额按省奖励资金1:1比例配套。
三、竞赛组织机构职责
(一)竞赛组委会
竞赛各主办单位共同组建竞赛组织委员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秘书处)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具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竞赛办公室(秘书处)和评判委员会的工作;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竞赛各项组织和赛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在竞赛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竞赛的具体组织方案及实施计划,并组织和 监督实施;负责与竞赛各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负责竞赛期间的各项宣传工作;负责竞赛奖品、物品(包括宣传品等)的设计、制作和管理;负责竞赛经费的筹 措、使用和管理;负责竞赛的总结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为做好竞赛的各项技术工作,须成立竞赛评判委员会。评判委员会在组委会的领 导下,全面负责竞赛的各项赛务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制定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 竞赛技术性文件;负责竞赛复习大纲、辅导资料等等编制;负责参赛选手的培训和辅导;负责竞赛场地、器械、设备(包括对考试试件的检测设备)的检验、检测、确认及 分配;负责竞赛各阶段的评判工作;负责竞赛结果的核实、发布、并参与竞赛结果的 复核等。为确保竞赛命题的公正和保密性,评判委员会下设命题组,专门负责竞赛命题工作。
各竞赛机构须在竞赛组织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分工协 作,合力办好竞赛活动。
(三)会务组
1.负责联系、邀请有关部门领导;
2.负责参加大赛领导的接待工作及大赛期间领导的活动安排;
3.负责制定总决赛日程安排;
4.负责大赛期间各种会议的安排和落实;
5.负责大赛开、闭幕式的策划、组织及实施工作;
6.负责起草并下发大赛通知;
7.负责徽章、赛旗、奖品、物品、各种证件的设计、制作、管理和发放;
8.负责大赛参赛选手、裁判、领队及工作人员的着装安排;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综合宣传、材料组
1.负责大赛相关领导讲话稿和主持辞的起草;
2.负责决赛期间宣传材料的编制和印刷;
3.负责决赛开幕式上裁判员誓词、选手代表发言稿的起草;
4.负责与媒体有关人员的联系工作;
5.负责大赛期间有关新闻报道的组织工作;
6.负责决赛结束后的后续宣传报道工作;
7.负责大赛有关资料的整理、汇编和刊印工作;
8.其它材料的起草、收集、整理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1.负责所有参赛人员的食宿安排;
2.负责大赛所用车辆的管理与调度;
3.负责所有参会人员的医疗卫生和救护;
4.负责参会人员返程车票的预定工作。
(六)安全保卫组
1.负责赛场的技术安全工作;
2.负责赛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3.负责比赛期间本地区的稳定工作。
(七)竞赛组
1.组织制定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
2.负责竞赛复习内容、辅导资料等的确定;
3.负责决赛场地、器械、设备(包括对考试试件的检测设备)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分配;
4.负责决赛的评判工作;
5.负责决赛结果的核实、发布,并参与决赛结果的复核等;
6.负责决赛命题的公正和保密性;
7.负责组织大赛理论、实际考试命题;
8.负责组织理论考试的监考、试卷的判阅、评分、汇总登记;
9.负责实际考试的试件制作、发放、评分、汇总登记、监考;
10.负责试件的编号、封存、收回及现场操作的评分;
11.负责试件的检验评分并按号汇总;
12.负责分类汇总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名单;
13.负责命题人员和裁判人员的招聘;
14.负责决赛的裁判工作;
15.配合各组做好大赛相关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考场纪律
(一)理论知识竞赛考场纪律
1.参赛选手必须佩戴参赛证件,按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坐,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2.迟到30分钟者,取消竞赛资格;竞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参赛选手进入考场时,除按大赛技术文件规定携带考试用品外,不准携带其它资料、通讯工具;
4.选手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如遇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后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考试过程中,如遇问题,须举手向监考人员提问;
6.参赛选手在考场内不得发生交头接耳、偷看、暗示等作弊行为和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7.参赛选手只准在理论试卷规定地方用蓝黑钢笔或中性笔答题,中途不准更换,不准在卷面上做其它任何标记;
8.考试在规定时间结束时,选手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放在桌上,起立待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考试时间;
9.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者吸烟。
(二)实操竞赛考场纪律
1.参赛选手必须佩戴参赛证件及穿戴大赛规定的参赛服装参赛,务必按时到达指定竞赛场地参赛,并接受裁判员的检查;
2.参赛选手进入赛场时,除按大赛技术文件规定携带比赛用品外,严禁携带其它技术资料、工具书、通讯工具进入竞赛场地;
3.竞赛过程中出现设备问题,应请裁判长确认原因,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竞赛场地,如遇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特殊处理;
5.竞赛在规定时间结束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随后进行相关的清理工作,经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可离开竞赛场地;
6.参赛人员应爱护竞赛场所的仪器设备,并自觉维护竞赛场所的环境卫生,操作设备应谨慎,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
7.竞赛过程中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者,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8.保持赛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吸烟。
五、竞赛组织实施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单项竞赛基本流程
一、 确定竞赛技术标准
承办单位配合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拟定竞赛技术标准文件,作为实施竞赛的技术标准。
二、确定竞赛地点及时间
(一)理论考试地点及时间。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拟定理论考试的地点及时间,并与组委会办公室协调确定理论考试试卷(承办单位可自行组织专家命题,并将试卷报组委会办公室确认)。
(二)技能竞赛地点及时间。承办单位根据技术标准选定合适的竞赛场地,并初步确定竞赛时间。
三、拟定竞赛实施方案
(一)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拟定竞赛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竞赛组织机构、竞赛项目及内容、竞赛时间及地点、报名条件及方式、竞赛评判及奖励、竞赛技术标准等。
(二)承办单位将竞赛具体实施方案报组委会办公室确认。
四、发布竞赛通知
(一)承办单位可通过印发文件发动各下属单位积极报名参赛,也可通过报刊、网站、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动全市劳动者报名参赛。
(二)组委会将统一在报刊、网站、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各竞赛项目报名及组织实施相关信息。
(三)需要通过组委会发文到各区(功能区)的,由承办单位代拟文件后,报组委会按程序发文。
五、接受报名
承办单位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竞赛报名的咨询、审核、登记、资料整理工作。报名起止时间一般应不少于15天。
六、组织理论知识考试
(一)报名截止后,承办单位及时汇总报名人数并向组委会办公室申请理论试卷,配合做好理论考试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及考评人员安排。
(二)承办单位按照对外公布的时间地点组织理论考试,并通知报名者按时参加。
(三)考试结束后,承办单位当天组织专家完成评分登记工作,并将理论成绩报组委会办公室确认。
七、组织技能操作竞赛
(一)承办单位根据技术标准制定人员任务分配表,做好竞赛场地工位、设备、材料、选手顺序、评分计分、相关表格、宣传横幅、安全保卫等准备工作,确保竞赛安全、有序、高效实施。
(二)竞赛过程管理。主要包括:选手抽签分组、选手身份确认、竞赛规则说明、竞赛工具材料检验、竞赛操作监督、结果评判计分、确认成绩名次。其中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核定。
八、竞赛结果上报
(一)承办单位在技能操作竞赛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竞赛结果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应做好竞赛相关文件资料、竞赛作品的整理存档工作。
(三)承办单位应总结竞赛组织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竞赛总结报组委会办公室。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单项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组织机构
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
二、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分组 ;
(二)竞赛标准:以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三级(高级)的理论和技能要求为依据,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占总成绩的 %,技能操作竞赛占总成绩的 %。
(三)竞赛内容:理论知识包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以笔试的形式进行。技能操作包括专业技术、技巧等,以现场操作形式进行。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理论知识考试
时间:
地点:
(二)技能操作竞赛
时间:
地点: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学生组:在我市各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的在校学生。
2、职工组:在我市各单位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报名要求
每个单位(学校)同一项目最多只能同时报3名选手。
(三)报名方式
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片于 月 日前送至 。
五、奖励办法
每个竞赛项目(组别)评选出前10名选手,由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并按规定选派优秀选手到省参加全省总决赛。
说明:在排列名次时,如竞赛总成绩相同,则按技能竞赛成绩排列名次;如技能竞赛成绩也相同,则并列排名。
六、联系办法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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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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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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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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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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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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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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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年限 |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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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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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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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 组别 |
□学生组 □职工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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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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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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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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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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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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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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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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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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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学校) 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单位(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报名者必须符合竞赛项目及相应组别的报名要求,无工作单位的报名者无需单位加具意见;2、报名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3、本表复印有效。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选手签到表
竞赛项目: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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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编号 |
姓 名 |
所在单位 |
手机号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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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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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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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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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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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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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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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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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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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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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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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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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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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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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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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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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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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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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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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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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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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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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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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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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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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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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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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赛程安排表
竞赛项目: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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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
选 手 姓 名 |
时间安排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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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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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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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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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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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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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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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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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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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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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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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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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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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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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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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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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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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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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⑤ |
|
| |
|
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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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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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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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③ |
|
| |
|
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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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⑤ |
|
| |
|
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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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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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① |
|
|
|
② |
|
| |
|
③ |
|
| |
|
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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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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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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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① |
|
|
|
② |
|
| |
|
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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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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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
|
| |
|
⑥ |
|
|
注:此表可根据参赛人数及竞赛工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理论成绩表
承办单位(盖章): 竞赛项目:
|
序号 |
姓 名 |
理论考试成绩 |
折合后得分( %) |
理论成绩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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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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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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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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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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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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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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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
|
|
|
|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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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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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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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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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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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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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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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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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 |
|
|
|
|
|
16 |
|
|
|
|
|
17 |
|
|
|
|
|
18 |
|
|
|
|
|
19 |
|
|
|
|
|
2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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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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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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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
|
|
|
|
2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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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理论考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折合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年 月 日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技能评分表
竞赛项目: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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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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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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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合后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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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
标准分 |
扣分幅度 |
扣 分 原 因 |
实际分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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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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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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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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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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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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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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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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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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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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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可根据竞赛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010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总分表
承办单位(盖章): 竞赛项目: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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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所在单位 |
理论考试 最后得分 |
技能操作 最后得分 |
最后总分 |
最后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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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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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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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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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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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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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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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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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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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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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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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分员签名: 、 裁判长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