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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班费使用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9日 点击数: 字体:

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班费使用管理制度

班费用于班级公共活动的公共支出,服务于学生。为了规范各班班费管理,提高班费使用的效率和使用过程中的透明度,杜绝班费使用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任何班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班费,各班班费来源于学校的拨款。

第二条 班费发放办法。

1、 班级班会费金额 班级现有学生人数X 10/学生。

2、 每学期班会费有两次发放时间:第一次发放时间为每学期第6周,95%以上(含95%)学生交齐学费的,班会费全额发放;不满足班级不发放。第二次发放时间为每学期第13周,95%以上(含95%)学生交齐学费的,班会费全额发放;不满足班级的班费按照已交学费的学生数乘以10元发放。

3、 以学期为单位发放,过期不追发。

4、 在校在读班级的班会费由该学期担任该班的班主任签领,同时做好资金的使用情况跟进。顶岗实习班级的班会费由顶岗实习指导老师签领,同时做好资金的使用情况跟进。

第三条 各班成立班费管理小组,一名生活委员负责班级帐目,另一名生活委员负责现金的管理;班长负责班费的收支;学生代表负责监督; 

第四条 班费管理小组负责班费的收入、支出、记账。

第五条 在校期间由班主任负责指导和监督班级班费管理小组的工作,但不管钱、帐。实习期间由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和监督班级班费管理小组的工作,但不管钱、帐。

第六条 学生实习前班主任要和实习指导老师做好班费管理的交接,如中途更换班主任、实习指导老师也应一并做好班费管理的交接工作。

第七条 班费管理要做到钱、帐分离。各班生活委员负责记账、报销,统一按时间先后流水记账,做到收支账目清楚,经费余额准确。 

第八条 班上购买小宗日常支出,经办人须事先报告班长和班主任;购买文体用品等较大支出项目,经办人在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召开班委会集体商议决定。     

第九条 班费支出发票(或收据)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班长和班主任签字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所用经费由经手人承担;如报销了未经以上四人签字的无效发票,所用经费由生活委员承担。

第十条 班费收支详细情况每学期结束前在班上张贴公布,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并报主管处室(学生处、实训处)备案。 

第十一条 如同学对本班班费收支有异议,可逐级向班主任、本专业部、学生处反映,以上部门必须及时对学生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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