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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堂常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1、预备铃响后,教师准时到达教室门口,并面向学生侧身站立,检查班级学生的课前准备情况,进行表扬鼓励或批评教育,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2、上课铃响起,教师进入课堂走上讲台,同时示意班长或值日学生喊“起立”。教师在讲台上站定后,检查学生起立致敬的情况,要求学生向教师行注目礼,然后再向学生说“同学们好”。学生齐答“老师好”之后,教师向学生行鞠躬礼致敬。

3、下课铃响后,教师应结束讲课,并示意班长或值日学生喊“起立”,待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教师说“同学们再见”,学生齐答“老师再见”。如果有本校或外校教师听课,教师应示意学生请听课教师先行,必要时鼓掌欢送。

    4、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提前、不拖堂,中途不离开。如课后学校安排有眼保健操,教师应督促学生认真做操,待做完后再离开教室。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时,必须提前一天请假,(特殊情况例外,但必须提出必要的依据),由教务处安排调课或代课。

5、课程表是学校日常课堂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教学活动的指挥调度表,是教务处依据教学计划的要求,按照学生身心发展特征,为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设施以及教师的教学时间而制定的。

6、坚持“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耐心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集中精力学习,培养学生良好的课堂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7、管教管导,认真执行《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课堂常规要求》,严格课堂纪律,组织好课堂教学,对任教课内的常规纪律负全责。对学生违反课堂常规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教育。情况突出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8、重视学生课堂内行为规范的养成与训练,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和礼貌习惯,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要注重学生的站姿、坐姿和看书写字姿势的纠正,保护学生视力。

9、课堂教学,必须使用普通话。教师在课堂上要使用礼貌语言、职业语言,说话要注意身份,讲究语言艺术,把握好分寸。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应坚持正面引导,尊重学生人格,晓之以礼,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不得讽刺、挖苦、训斥和打骂学生,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不要占用教学时间过久批评学生。

10、教师不得在课堂上发牢骚或讲有失师道的话题。

11、在实验室、专用教室、电教室和语音室等处上课时,教师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维持该室环境的整洁性和设备仪器完好性,做好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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